进口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管理
发布时间:2016-03-24 15:07
进口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管理
凡批量进口金额在10万美元以上和已列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目录的机电产品需按照2000年商务部第7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国际招标。
办理程序:招标机构将经过专家审查的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送贵州省机电办审核― 复函 ― 招标机构进行招标并将评标结果网上公示 ― 公告 ― 发评标结果通知书―办理机电产品进口手续。 办理时限: 接到有效、完备的文件材料后,招标文件复函20个工作日,评标报告审核7个工作日,办理机电产品自动许可登记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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